刑事法律关系又称“刑法关系”。国家与犯罪人之间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受刑法规范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一种。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犯罪行为。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国家和犯罪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享有对犯罪人进行刑罚处罚的权利,承担依法适用刑罚的义务,犯罪人有接受刑罚处罚的义务,享有不受“法外用刑”的权利。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国家和犯罪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实现刑罚本身。
一、劳动关系法的构成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三)行为
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二、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哪些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使一般劳动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并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实现劳动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使劳动关系得到发展。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劳动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劳动法律事实的特征是:从构成上看具有复合性,从运行上看具有程序性,从地位上看具有主从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